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军区关于做好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鄂发〔2017〕3号)和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9〕23号、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20〕23号会议精神,做好天门市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现决定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条件
详见《2021年天门市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天门市人民武装部和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已办理随军手续、未经政府调配安置、且在行政事业单位无正式编制的干部随军配偶进行招聘,经天门市人民武装部、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审核同意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所需专业”的各招聘岗位专业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教部学位办〔2011〕25号)进行设置。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6月25日(周四、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报名对象分别到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门市陆羽大道西33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03室, 联系人:程卓,联系电话:13607220073)、天门市医疗保障局(天门市友谊路6号医疗保障局405室,联系人:王立荣,联系电话:15827964068)、天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中23号市文化中心三楼303室,联系人:吴笛,联系方式 18071983768)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各部门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及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二)报名要求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下载《2021年天门市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上简称《报名登记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登记表》须由天门市人民武装部、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及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生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同底照片4张和诚信承诺书);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4)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位证书查验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均一式两份,考生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
4.领取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8日(周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34号市人社局办公大楼201室,联系方式:0728-5223449)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一)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及资格审核合格人数1:3的比例进行笔试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达不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决定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三)笔试科目及方式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为实现竞争择优,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须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笔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分别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笔试总成绩;
(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
(四)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八、发布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天门市人民武装部和天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发布。
九、体检、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考察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匹配、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相关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公示
在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主管部门根据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天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咨询和解释,按《2021年天门市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3)中的电话进行联系。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附件:1-2021年天门市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2021年天门市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21年天门市面向随军家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